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

朋友有通財之義?


老友來電借錢,當下無法思想、便請他給我些時間考慮。該怎麼辦呢?話說,我們從國中認識到現在,這份友誼得之不易,而且我知道他悶葫蘆的性情,若非真不得已,他是不會開口的。

正巧收到封伊媚兒,標題:李敖的沈思語錄,其中一句如暮鼓晨鐘敲醒我:毀滅友情的方式有許多,最徹底的一種是借錢。

此外,我又詢問了位教會朋友的意見,她也曾有類似經驗,況且金額還不小,她也為此困擾許久,經過沈澱、她選擇相信上帝的話語:不借貸、不作保。而且朋友之間若有了借貸關係,從此友誼便不再純粹,因為朋友關係至此已淪為債務、債權人。實在醜陋。

拿定了主意,撥手機過去、口氣堅定地說:我不方便。他輕聲懇求:我快走路了。又說:會寫借條。我只一再重複那句:我不方便。直到他說:「喔,那沒關係,謝謝。」掛了電話,我心跳得好快,但終於鬆了口氣。

事後,有一陣子沒同他聯絡,後來想到七月是他生日,便邀他慶生;借錢的事他隻字未提,也沒見他走路,朋友還是朋友,真是神清氣爽;如果當初把持不住,這通邀他慶生的電話,怎麼說都像是來討債的。

很高興當初的決定,更堅信朋友之間還是不要牽扯到金錢為妙。「朋友有通財之義」?這句古話值得商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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