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5日 星期一

要活就要動


或許這早已是老生常談,但運動真的非常重要!所謂活動,活動,要活就要動。為何我突然有這種領會?因為有一陣子,我心情很容易莫名其妙地鬧低落,看了瑪姐的一篇專訪:她表示自己之所以能在演藝界呼風喚雨二十幾年聲譽維持不墬,除了不斷求新求變,天天至少運動兩個小時、從不間斷,才能維持旺盛的活動力。

電影「金法尤物」中,也有一句有趣的台詞;女主角 Elle 深信自己的當事人 Brooke 絕對不會殺夫的原因是因為她是有氧舞蹈的名師,天天作大量的運動,運動使人分泌因多芬(或腦內啡),腦內啡讓人快樂、快樂的人絕對不會謀害親夫,事實就是如此!

(原文: I just don't think that Brooke could've done this. Exercise gives you endorphins. Endorphins make you happy. Happy people just don't shoot their husbands, they just don't.

於是,一連兩、三個月來,我幾乎天天運動,游泳、瑜珈,現在在泰國住處二樓有健身房,只要得空一定去跑步機上快走一小時、流它一身汗,心情因此始終保持愉快,身段也更趨曼妙,凡事也不會胡思亂想一堆。結果好事接著來,人也越發嬌豔動人了。

所以啊!聽姊姊的話準沒錯,現在就挪動你的肥屁股,努力開始運動!

(本文刊載於泰國世界日報 2008/10/25 副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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